2014年7月7日上午,一辆农用三轮犹如堆积木一般载着超过4米高的木质材料上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最终,该车被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青大队依法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
7月7日9:30,一辆限高2.5米的蓝色农用三轮车,车上装了300块木质托盘,实际高度超过4米,该车去宝山区顾村镇送货的时候,路过场联路,被交警查纠。最终,由于车辆所载货物超高,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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