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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出口对木托盘检疫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24

      近日,上海市检验检疫局的检验人员在对一批出口国外的货物进行例检时发现,其木托盘没有检疫除害处理标识,从而造成货物滞留。上海检验检疫局微博提醒广大企业,出口货物时不仅货物需要检疫,货物的包装,特别是木托盘、木箱类的包装必须要有检疫除害处理标识,否则将会拒绝出关。

      国家检验检疫局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相关出口包装检疫标准,对木质包装更是提出更明确、更高的检疫要求,所有种类未加工木质包装,如木托盘、木板箱、垫木和木质填塞块等,必须依照国际标准ISPM No.15规定进行热处理或MB熏蒸。并在每件木质包装上加施IPPC(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标识。对不按要求处理的木质包装将作拒绝入境、销毁或连同货物一并退货等处理。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对来自日本、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葡萄牙的针叶木木质包装,只认可热处理方式(要求木材中心温度至少56℃持续30分钟),而不能采用熏蒸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有关进出口企业尤其是设备、五金工具等使用木质包装较多的出口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韩国对货物使用针叶木木质包装的特殊要求,以保证货物顺利出口。同时及时与当地检验检疫局交流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检验检疫动态,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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